风声|30村民吃祝寿宴被干部劝离,权力之手不要伸得太长
作者|朱昌俊
【资料图】
媒体评论员
移风易俗,整治大操大办“宴席风” ,这些年很多地方都在进行。但有些地方的操作,让人看了觉得不是滋味。
日前,贵阳修文县久长街道公布了一起整治“违规”操办酒席案例。该街道办事处发布的文章介绍,有村民相聚农家乐违规操办祝寿酒席,街道办和村委干部立即赶赴现场,劝离即将吃酒人员30余人,督促餐馆经营负责人立即撤除操办宴席酒水。
该文还科普当地移风易俗、农村“治风”政策的规定:“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久长街道工作人员称,这是他们当地政策,“红事”可摆酒1天,“白事”最多3天,其余一切酒席均禁办。
初看这个回应,可能很多人诧异,除了婚丧嫁娶可以办酒,其他酒席都一概不准办,当地真有这样的政策吗?
还真有。公开信息显示,修文县曾于2019年7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操办酒席的公告,其中明确, 严禁办理婚丧以外的酒席,并进一步要求,嫁娶双方同城合办婚宴不得超过30桌(300人),单方办理婚宴或丧事不得超过15桌(150人),且均需要严格审批备案。违规者,公职人员则要由相应的纪检部门追责;城乡居民违反的,则由相应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村(居)规民约》规定进行处理。
这个“严禁办理婚丧以外的酒席”的规定,适用对象不仅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含各级各口财政性资金保障工资、生活补贴人员,平台公司职工)”,还包括“城乡全体居民”。
禁止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酒席,这个好理解。因为这不单单是民俗范畴的事,也还涉及法纪问题,对之作出严格规范和干预,确有其必要,也利于给全社会移风易俗带个好榜样。
但是,将对公职人员的要求无差别地覆盖到全体城乡居民的身上,这真的合适吗?
不可否认,一些地方的办酒之风或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这加剧了攀比心理和人情负担,说是一个需要正视的问题。这方面,近些年已有过一些报道和讨论,不同层面也有相应的移风易俗规定出台。
从部分网友反映看,此次修文县所在的贵州省,据说酒席之风比较盛行,甚至还流行“无事酒”。而当地采取这种严厉措施,并且坚持了四年多,相信也并非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但是,这次30余人的祝寿酒席遭遇“劝离”一幕却令人意外。首先,从世俗观念看来,30余人的酒席,也就是3桌的规模,这放在一个家族之中可能就是正常的一次家庭聚会。正如有网友指出的,家里老人高寿,亲朋好友三十来人聚聚,给老人贺贺寿难道都要驱离不可?这里面的“不近人情”、“不接地气”显而易见。
其次,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操办酒席算不得值得提倡的事,但也是一种最基础的民间自由。
于此,至少在行政干预上要把握好最基本的边界和分寸。这样的劝离虽说是有规可循,但这般对普通公民和公职人员一视同仁的规定,又是谁授权的呢?
说得好听点,此举是移风易俗过程中的操之过急,是行政之手涉嫌越界,说得严重点,也可以说是权力的任性。
更重要的是,这种源自行政力量的强力干预,打破了长期以来全社会约定俗成的公私边界。它看起来是反对违规办酒席,实际是公权力对基本的社会自治空间的侵犯和压缩。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三桌亲友聚个餐,都要随时担心被举报,被公职人员闯入包厢驱赶,这是大家所希望看到的社会图景吗?
治理现代化最重要的内涵之一,就是要科学厘清公权力与社会的边界。而在整治大操大办酒席的问题上,不惮于突破普通公民与公职人员之间的界限,采取统统“管起来”,“一刀切”的治理措施,这种无远弗届的行政力量,对于一个地方的不利影响,或远比办酒席的风气危害更甚。
此外,婚丧之外的一切酒席都禁办,连亲友团聚给老人贺寿的权利也要剥夺,这会不会影响当地的餐饮消费?
公开报道显示,去年7月,修文县专门出台了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其中就包括强化餐饮产品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支持餐饮企业新建连锁直营餐厅;对获评国家钻级酒家的企业进行奖励,进一步培育知名餐饮品牌;在全县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内设立的餐饮老字号店,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但当地是否想过,对酒席操办的“一刀切”禁止,本身又是对餐饮业造成伤害?
近几年,面对就业压力和疫情影响,放开一些不必要的社会限制,激发民间活力,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潜能,在一些层面获得了更多的共识。如越来越多的城市为“路边摊”解禁。
但是,社会活力的释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如果行政力量依然是强势的,一些基本的边界都无法被尊重,它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氛围。
值得警惕的是,这样几近严苛,并且在合法性上存疑的管理措施,并不是孤例。比如,今年2月,四川兴文县也发文指出,对祝寿、再婚、满月、建房、搬家、做斋、升学、参军、开业等事宜,一律不能举办酒席庆贺。对违规操办酒席的,将及时叫停,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所有人。而所有农家乐、餐馆、酒店、饭店等违反规定的,也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这样的管理风气若蔓延开来,比大办酒席的风气,更令人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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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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