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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吗?战啊!两项专利被宣布无效后,宁德时代将再对中创新航提行政诉讼

来源:澎湃新闻

全球动力电池龙头宁德时代起诉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中创新航电池专利侵权拉锯两年后,突然进入短兵相接阶段。

8月3日,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宁德时代以“锂离子电池发明专利” (专利号ZL201910295365.4)、 “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ZL201810696957.2)针对中创新航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上述两件涉诉专利都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


(资料图)

8月5日,宁德时代向澎湃新闻记者证实,已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的无效决定通知,计划在法定时间内就这两项专利无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宁德时代同时表示,针对中创新航的其他专利侵权案件,目前进展正常。

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的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此次被国家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无效的“锂离子电池发明专利” 、“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由宁德时代于2021年8月及2021年10月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起诉中创新航及福州仓山埃安汽车销售公司侵权。两起案件今年2月由福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创新航被判侵权。

其中,“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被判中创新航赔偿宁德时代经济损失2010万元,支付合理费用20.3万元,“锂离子电池发明专利”被判中创新航赔偿宁德时代经济损失3580万元,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79.8万元,支付合理费用20.2万元。

对于诉讼结果,中创新航在8月3日的公告中也称,上述案件已经由福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经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正在由最高院审理中,尚无生效判决。

而在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后,中创新航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请了专利无效的申请。

目前,最关注的焦点无疑是,此次两项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无效后,是否意味着宁德时代就会在与中创新航的民事诉讼中最终落败?

8月5日,一位法律界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宁德时代的两项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无效,只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审查决定,专利仍然处于法律有效状态中。目前宁德时代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此审查决定提请行政诉讼,一审结果后,若双方仍然不服,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二审诉讼。”

“此案件的复杂性在于,极有可能该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终审会汇合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由其最后综合考虑作出判决。”该法律人士说。

“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专利无效,就是消灭了专利权,自然也就没有了侵权一说。最后可能的结果就是宁德时代撤回诉讼或是福州中院的一审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该法律人士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 020修正)》第二条规定: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

资料显示,两项专利之一的“锂离子电池”专利由宁德时代于2018年4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于2020年8月28日获得专利授权。根据福州中院公开的文书,宁德时代就该专利起诉中创新航的理由为,“中创新航公司几乎全面抄袭了宁德时代公司的相关专利产品,涉嫌使用宁德时代公司拥有的多项中国专利,对于实施侵权具有明显的故意。”

宁德时代对该专利的初始索赔金额为3050万元,后于2022年7月提高至7850万元。

中创新航此前曾辩诉称,“该技术为已知技术,涉及的专有技术及参数按常规设计,对相关产品的技术创造力贡献有限。”

战吗?战啊

2021年,宁德时代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对中创新航的5起诉讼,中创新航被认为侵权的专利包括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等,其中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宁德时代的索赔金额为1.85亿元。2022年5月,宁德时代又向法院提出提升赔偿金额至5.18亿元。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再次针对中创新航的一项专利侵权,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索赔金额为1.3亿元。六项专利的索赔总额高达6.47亿元。

截至目前,在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的总共六项诉讼中,已经有四项专利侵权案一审宣判。除了今年2月福州中院的判决外,去年11月30日,福州中院针对另外一项“集流构件和电池”(ZL201810039458.6)做出了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中创新航除了停止销售产品,还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宁德时代累计人民币296万元。中创新航表示将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而在11月30日当天,宁德时代还在一起针对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下称中航锂电洛阳公司)的电池专利案中胜诉,获赔1416万元。该案涉及的专利为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中航锂电洛阳公司原为中创新航子公司,目前与中创新航已无股权关系。该公司同样不服判决,表态将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中国动力电池创新联盟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1—6月,宁德时代在国内电池装车66.03GWH,市占率43.4%,排名第一。中创新航在国内的电池装车为12.56 GWH,市占率8.26%,排名第三。

中创新航前身是成立于2007年的中航锂电,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共同投资组建。2015年,中航锂电在江苏常州成立公司,由常州国资控股,2021年正式更名为中创新航。2023年,更名为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中创新航是宁德时代的“心头梗”。

众所周知,从2021年开始,中创新航从宁德时代“抢”走了广汽埃安和小鹏两大车主客户。虽然也有业内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相对于比亚迪29. 85%的市场份额,中创新航对宁德时代地位尚不足以构成足够的威胁,不过是车企培养的“二供”而已。不过,目前来看,中创新航已经成为了国内今年上半年电池装车量仅次于特斯拉和比亚迪的广汽的“一供”。

高工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1—6月,中创新航电池主要装车广汽、吉利、小鹏、零跑、长安,其中广汽乘用车装车6.2GWH,小鹏装车0.79GWH。与之相比,宁德时代电池主要装车特斯拉、吉利、理想、广汽、蔚来、宝马、一汽大众、上汽大众等。宁德时代在广汽乘用车上的装车5.19GWH,小鹏则归为其他,未有明确数据。

去年10月6日,中创新航登陆港交所,发售价为每股38港元,截至8月4日港股收盘时,股价为18港元/股,市值319亿港元。而宁德时代A股股价245.51亿元,市值107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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